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房屋拆除及残值回收处置询价公告
医院拟对消毒供应室房屋实施整体拆除,并对拆除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残值回收处置,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招标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拆除对象为消毒供应室整体房屋,涉及建筑面积约224.79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房屋拆除、室内装饰装修层(吊顶、墙面、地面)拆除、给排水及电气照明管线拆除、以及可能残留的医疗气体管道处置等。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房屋拆除及残值回收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HQCG2026006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服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数量 (单位) | 净残值 (元) | 最低限价 (元) |
消毒供应室房屋拆除及残值回收处置 | 自采购人确定动工之日起7日内完成 | 1(项) | 3372 | 3372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拆除作业能力的专业承包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拆除范围及内容
1.装饰及结构:吊顶、隔墙、地面面层、门窗、固定家具及部分非承重结构的拆除。
2.机电管线:强弱电管线、给排水管道、空调及通风管道、消防喷淋支管以及医用气体管道(氧气、负压吸引等)的拆除与端口封堵。
3.房屋屋顶、墙体及基础。
(二)清运与残值处理要求
1.建筑物围挡作业:拆除前需对拆除周边进行围挡,办理动工许可作业,保障安全作业
2.建筑垃圾清运:所有拆除产生的渣土、废弃物必须及时清运出场,不得在院内长期堆放。运输车辆须密闭,防止抛洒滴漏,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所。具体拆除时间以招标人确定为准。
3.成交单位在项目动工之日起,必须在7天内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清运。若不按时完成,每延迟一日,成交单位需支付违约金500元/日。
4.残值回收:废旧钢材、铝合金、铜管等可回收物资由中标人负责回收处理,严禁现场焚烧。
5.医疗污染防控:鉴于消毒供应室可能涉及生物污染风险,中标人须在拆除前后对作业面进行彻底消杀。拆除产生的废弃物若涉及医疗废物(如残留的化学试剂、污染耗材),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单独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混入普通建筑垃圾。
5.最高限价/残值底价:
(1)拆除清运部分:本项目拆除及清运费用评估价为人民币16859元,报价超过此评估价视为无效。
(2)残值处置部分:拆除产生的废旧金属等可回收物资归中标人所有,残余价值评估总价为人民币20231元,报价低于此评估价视为无效。残值抵扣拆除费用,报价人须分别填报“拆除清运费”与“残值回收抵扣金额”,最终报价按“残值抵扣金额—拆除清运费”核算。
6.报价要求:报价须为全包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消杀费、安全措施费、税金、残值回收成本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7.招标方式:采取公开询价招标方式,价高者中标。
8.支付要求: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招标单位对公账户。
(三)现场恢复
拆除完毕后,须将场地清理平整,达到“净地”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四)其他要求:
1.意向参与投标单位必须实地勘察现场,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标的物情况以现场为准,成交后投标单位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要求。
2.合同签订并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招标单位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后,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成交单位承担。
3.意向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对标的物有疑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提出,一旦报名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标的要求和条款。
4.因成交单位在处置清运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设备的损坏,一切损失都由成交单位负责。
五、报名及踏勘
1.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须前往现场了解拆除环境、管线分布及作业难度。未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上班时间段: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从公告链接自行下载并填写《现场勘查报名表》(见附件4)。
3.现场探勘时间:由采购人集中安排,勘测时间定于2026年10月10日下午16:00整,如勘测时间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保障楼207室。
提交资料要求:1.公告“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2.提交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说明:响应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七、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15时1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自然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泉路21号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6-8288723
邮箱:xzqdermyyll@zhuhai.gov.cn
附件:
1.报名表:
2.参考格式文件:
附件2:参考格式文件(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房屋拆除及残值回收处置项目).docx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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