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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打印耗材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来源:原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 发布时间:2024/11/01 点击数: 0 次 【字体: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拟对常用打印耗材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调研活动。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打印耗材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介绍

1.项目总预算金额17万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服务周期为两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结束,采购人不再继续委托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1)本项目预算经费用毕;(2)达到本项目服务期限;(3)剩余金额不足开展或采购任何一项商品时。

3.服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泉路21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报价资料(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若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8.供应商相关业绩证明资料(2021年以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服务项目案例,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9.供货能力介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

10.报价格式见附件《报价表》《打印耗材报价清单》,品牌仅供参考,供应商可以提供其他品牌,但质量不得低于附件《打印耗材报价清单》所列品牌标准。

四、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采购工作。

(二)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订单要求进行供货。如供应商货物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三)货物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所有的货物为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厂家原装正品、全新产品,所有货物在开封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

3.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不良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安排专人负责供货及售后服务,保证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及供货、售后服务等符合采购人要求。送货时随货送上送货清单及验收表(均需加盖公章),单据必须为机器打印,不能手写填入,经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2.应急响应:应急物品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无法在指定时间送达,供应商应根据天气预报,提前采取应急措施,在与采购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提前送货,但不能不送货。

3.如因供应商失误,提供的产品和采购要求不一致,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损失,需在3个日历天内重新提供和采购要求一致的货物。

4.货物签收并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如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五)如遇突发情况,采购人有权向中选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采购,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货物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不受供应商和本项目制约。

(六)在供货服务期内,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货物质量、供货价格、服务质量等执行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书。供应商须在接到整改通知书3日内回复整改措施、整改情况。

五、报名方式、提交文件及时间安排

(一)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请将上述所有文件(纸质版)每页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后密封送达,复印公章无效),封面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泉路21号保障楼304

3.联系人:沈先生

4.联系电话:0756-8288706

六、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调研的公司应充分知悉:本次调研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项目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不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的准入条件。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投标人资格申明函、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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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打印耗材目录表

64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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