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原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
发布时间: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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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院内招标方式组织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2年(自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上班时间段: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方式:投标人从公告链接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说明:响应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时间:2025年3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自然日)。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6-8288723邮箱:xzqdermyyll@zh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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