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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来源:原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 发布时间:2024/12/10 点击数: 0 次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QDERMYY-HQXM003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招标

预算金额(含税):45万元(人民币),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0%≤折扣率<100%,折扣率不超过采购需求对最高限价的要求,且不得为负数。该折扣率须为固定值报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投标报价(折扣率)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费率,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附加条件折扣的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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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结束,采购人不再继续委托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1)本项目预算经费用毕;(2)达到本项目服务期限;(3)剩余金额不足开展或采购任何一项工程时。

结算和付款方式:

1.每项工程的结算款,按投标人报价时所报折扣率核算。成交供应商出具零星维修工程结算书,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公司进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价,以两者中孰低者价格乘以成交折扣率进行项目结算。(具体计算工程结算费用方式:工程结算费用=结算审核价×成交折扣率)折扣率的举例解释:如单项工程结算审核价为10000元,中标折扣率为90%,则该工程实际结算费用为:10000元×90%=9000元。

2.根据项目金额大小和具体合同签订情况,采购人一般按项目结算,成交人凭验收证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

3.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重新补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不予核算,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承诺函声明相关要求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为填写“建筑业”,并按本采购公告附件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公告附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声明相关要求内容。

(3)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响应承诺函声明相关要求内容)。

(5)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6)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平台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泉路21号保障楼407室招标组

(二)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投标人从公告链接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投标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并获取招标文件。

2.邮件报名:投标人从公告链接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邮件主题以“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格式发送,并上传加盖公章报名表和《营业执照》,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zqdermyyly@zhuhai.gov.cn。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2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保障楼407室。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说明:响应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自然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泉路21号保障楼407室招标组

联系人及方式:罗老师0756-8288323

附件:报名表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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