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空调维保服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二、服务时间:1年
三、采购方式:院内自主采购
四、采购预算:不高于8万元
五、具有数量:约442台空调(含小1匹、大1匹、1.5匹、2匹、3匹、5匹,挂机、柜机、天花机、精密空调等),品牌主要为格力。
六、结算方式:先服务后结算,维保费用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投标人在每季度结束后1周向采购人提交运营费用发票及该季度要求的所有检测报告等运营资料。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经核对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季度运营费给投标人。
七、报名资料主要包含如下内容(所需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实施单位需具备从业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空调维保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六)请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报价(报价中包含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信息,填写之前请仔细阅读附件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项目需求。
(七)近3年相关业绩3份及以上合同原件复印件、用户名单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的项目、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与标准详见附件
九、公告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班时间段: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报价资料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4:30
十一、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保障楼207室
十二、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6-8288723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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