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补充公告
我院2026年8月8日发布《珠海市香洲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合同制医师招聘公告》、8月17日发布《珠海市香洲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现均已结束报名工作。我院严格依据岗位情况表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简历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进入笔试环节。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xlsx
二、笔试及面试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
本次笔试于2026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保障楼103会议室进行,请考生于8:40前到场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笔试通过名单公布后,面试前将对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材料配合复审,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取所有评委分数的平均值。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2026年9月3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保障楼103会议室进行签到候考,并完成资格复审。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公示并通知面试考生。
三、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入职前完成入职体检。
四、递补
若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岗位、体检不合格、因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无法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本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将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期限为自公布拟聘人员名单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5.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6.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7.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因各类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人员,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人员聘用后将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各项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医院有权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8288706(工作日:08:00-12:00,14:00-17:00)。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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